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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小学教研教改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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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小学教研教改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11年,是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十周年,为了进一步总结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表彰我市中小学教研教改新成果,推动我市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深入,依据天津市教研室(2010)7号文件精神,经市教委同意,决定举办天津市第十三届教研教改成果评选活动(简称“双成果”评选活动,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自2008年第十二届“双成果”评选活动以来,在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中所取得的新成果;2001年课改以来实践效果突出,且未参加过市级评奖的成果(包括综合类和学科类),均可参评。
        2.成果以论文形式呈现,也包括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评选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特别是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有关课程开发与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学科德育探索与实践、考试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教研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教学资源开发研究与实践等方面的成果。
        3.下列内容不属于评选范围:学科专业知识的研究、教具与学具的研制、教材、教辅、课堂教学实录、教案、教育教学行政性管理总结等。
        二、参评人员及学科
        1.评选活动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学校和教研室综合部门的人员,可申报综合类教学论文;学科教师、教研员,一般申报学科类教学论文。每人限报1篇。
        2.参评学科: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
        三、评奖条件
        1.政治性:参评论文要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
        2.科学性:符合现代教育教学理论,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结论可信,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和要求;叙述清楚,文字精练、准确,逻辑性强。论文题目、语言都应具备学术研究的特点,避免工作总结或名人名句加实例等弊病。
        3.实践性:论文对教育教学实践应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并已取得一定的效果。
        4.创新性:论文应具有创新性,体现本地区、本学校的教学研究水平或最新研究成果,对当前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推广价值。
        5. 论文字数以2500~5000字为宜,并应附有100~200字的内容提要。电子稿与纸介稿的版式要求为:A4页面,默认页边距,单倍行距,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用宋体四号字。纸介稿用A4纸打印,字迹清楚,除封面写清区县、学校、学科、姓名外,其他部分不要出现证明作者身份的内容。
        四、评审程序
        各位老师请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10:00之前将参评论文一式2份, 申报表、登记表各1份(见附件)以及论文的电子稿交科研室。科研室将及时报送市教研室。市教研室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双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参加市级评选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审组和综合评审组,经过市级初评、复评、公示(凡弄虚作假和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后,将评审结果报市教委批准。
        五、奖励办法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的研究成果颁发证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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