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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安排及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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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安排及规范要求

        天津中学  党总支

 

为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校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教委党组办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遵循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二、 发展工作时限及发展比例

发展时限:高三学年度330日前

发展比例:占高三在籍学生的1%左右。

三、主要工作

1、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和主任都可以承担主讲党课任务。主讲人由党总支负责安排。从高一下学期起每学期至少向全体学生或申请入党的学生上一次党课,党课可采取多种形式:党的知识讲座、党史音视频放映、参观学访体验、座谈交流会等。党课主讲人同时参与学生入党申请人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如谈话、谈心、党的基础知识辅导、出席校团委组织的活动、指导学生写思想汇报等。

2校团委以“推优”的角色参与学生党员发展、培养、推荐工作。在工作中物色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重点培养,将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完成书面推荐材料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一并存入学生档案。

3、学校德育处和年级组的党员教师承担好学生入党培养联系人的角色。每一位写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要配备二名党员教师作为培养联系人,定期与学生谈话,交流思想,指导向党组织写思想汇报。高三年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由党总支指定德育处和高三年级组的二名党员做为入党介绍人。

4、党总支组织委员、党务干部,负责学生党员的培养与考察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通过各类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思想情况,指导党支部委员做好培养发展工作,完成考察的各项文字材料。

5、党务干部负责整理学生入党的全部材料(具体项目附后)

6、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核通过后参加天津市教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列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7、进行公示。

8、党支部召开接收“中共预备党员”大会。

9、党务干部负责安排学生与党组织组织员谈话。向上级党组织上报有关材料

10、党务干部负责向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学生录取的大学党组织转寄“党组织关系”。

四、推荐条件

1.年龄要求:高三学年度的331前年满18周岁;

2、培养时间:有二年的培养时间(高一年度5月前提出入党申请)

3.社会工作:担任学校或年级、班级的学生干部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出突出贡献。

4.学习成绩:高考成绩预计能够考上二本及以上的大学;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5.综合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秀(A等级)。

             在年级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高中阶段没有违纪记录。

6、学科班级:不限定文理科,不限定班级。

五、推荐程序

1.德育高三党支部依据推荐条件,推选出发展指数的2-3倍人数,上报到学校党总支。

2. 学校党务干部负责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班主任、课任老师、学生代表意见。

3. 德育高三党支部书记和学校党务干部,负责向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汇报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情况,经学校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发展对象的人选。

4. 党总支书记与集体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谈话,考察入党动机,确定学习工作的任务,提出努力的方向。上报天津市教委党组办。

5. 经市教委党组办审核通过后,参加天津市教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列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6.公示:学校党总支把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申请入党时间、综合表现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中写明:监督电话、受理部门、接待时间。

   六、“五个不能发展”党员的条件

1、没有经过市教委党组办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2、培养教育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发展入党。

3、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不能发展入党。

4、高三毕业前三个月内(4—6月),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5、高考结束后三个月内(7—9月),不能发展入党。

七、党支部审议接收学生预备党员大会程序

主持人:高三党支部书记。

会程:主持人首先宣布议程,报告应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因公、因私请假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支部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时会议有效,可以开会。通报列席会议的人数。

第一项:全体起立,面向党旗奏《国际歌》;

第二项: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第三项: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发表意见;

     第四项:党支部组织委员,宣读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

第五项:与会党员评议、发表意见;

第六项:与会党员表决,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第七项:党支部宣传委员,宣读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

第八项:被发展对象表态;

第九项: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发言,谈自己的感想;

第十项:党支部书记总结

第十一项:列席会议的党总支书记讲话。 

                                 天津中学党总支

附:党务干部负责组织学生入党材料有:

.入党申请书。一般学生写的入党申请书在高一时候递交。日期在高一年度的第一次党课前后,审查其文字内容有无认知错误、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表达对党的知识的理解是否正确。

.入党申请人的登记表。申请人是否填写内容无误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此表需要填写一年以上的培养情况。分别由党员联系培养人填写出至少四个季度的培养情况。这需要将多次谈话及申请人的思想发展的状态填写进去;将平时党员联系重点培养人的“党员联系申请人情况记录表”内容分别整理进此考察表;还需要将支委会各阶段对此申请人的考察评语填写完整并支部书记签字;总支审查后盖章;

.党校统一培训情况。将市教委党校的培训党的知识的考核成绩与申请人写出的参加党校培训的总结稿组进入党材料袋。

.指导学生写自传材料。

.将学生一年来写给党组织的思想汇报材料整理选出四份代表性材料入档。

.召开党员和非党员两个群众座谈会。分别征求群众对发展对象的看法意见,并整理记录作为重要材料。一般教工党员座谈会在本支部即高三和德育处党员范围召开;征求相关方面的党员意见并入材料;因发展对象是学生,党外群众座谈会在学生干部及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参加的范围召开,召集人由校团委担当,恰好与“推优”工作结合。同时,由党总支张贴“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党小组意见。一般由高三年级的党小组为主体;以党员培养人为主,在年级内听取党员意见,集中整理成党小组意见的材料。

.党务干部牵头对发展对象的政审。一般采取函调方式,分别对其父母、哥姐、等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5人以内外调;对政审对象在文革、89政治风波及法轮功等历史时间及现实表现予以政审。

.由党支部组织委员等人负责将以上9项主要内容形成书面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对学生的思想认识发展成熟的过程重点审视,尤其在其入党动机、入党态度及信念给予审查,对其存在的缺点不足明确出来,写明拟发展的意见。

.报送“组织员”预审。按照组织员的审查指导意见进行起入党材料的适当修改与完善补充后,找上级党委领取“入党志愿书”。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志愿书。由党务干部牵头把关,联合其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及党员联系人,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入党志愿书的起草和正式填写任务。包括介绍人意见。

M.整理党支部审议发展为预备党员的资料。联系“组织员”与支部通过的预备党员谈话。完成上报市教委直属机关党委会的所有材料。

N.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后,将“喜报”张贴在校园醒目处,并在校园网站的党务园地栏目中公布,让广大师生周知,激励入党积极分子们继续不懈的努力争取;使被批准的新党员在预备党员阶段,高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安排由支部书记或总支委员找新入党学生谈话。明确预备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接到高考录取通知书后立即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等。

X.对所有参加本校申请人活动的中学生,在高考前夕,由校团委和党务干部共同以“青年业余党校”的名义,签发“天津中学青年业余党校结业证”,并与其入党申请书共同放进毕业生档案,为其在大学期间继续争取入党做好基础。对于尚未接到党委“已经审批通过”的信息之时,提示其继续填写本人的政治面目为共青团员而非预备党员。

 

 

 


作者:周传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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